滁州市2021年新出台招标投标政策的解读(梁勇局长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1-09-2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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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公管局对长期以来关注、支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今天我向大家解读滁州市2021年新出台招标投标政策。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2021年初,市公管局对2019年-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部分项目存在高价中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等突出风险。为提高国有资金利用效率,提升工程招标质量,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促进地方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招标投标法》《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公管局起草了《滁州市关于规范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基准价的通知》、《关于滁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信用分运用及联合体投标的指导意见》和《滁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导则》等一系列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滁州市关于规范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基准价的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确定建筑、公路和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二是确定12类专业工程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取值上限;三是明确各类工程施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和要求;四是明确工程总承包等项目其施工部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二)《关于滁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信用分运用及联合体投标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采用信用分及具体分值范围;二是规定了各类项目信用分分档方法以及每档信用分得分的步距;三是明确联合体投标的内容及其信用分计算方法;四是明确特殊项目信用分的处置方法。

    (三)《滁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导则》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滁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种类,分别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信价量化评估法、综合评估法和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

    二是明确各类评标办法的评审因素。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审因素为投标报价;信价量化评估法评审因素增加信用分;综合评估法评审因素较多,在信价量化评估法的基础上增加业绩奖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答辩和BIM信息技术的适用;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增加了设计方案和设计团队等评审因素。

    三是明确各类评标办法的程序。信价量化评估法、综合评估法和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中新增投标人入围程序,综合评估法和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中增加两阶段评审。

    四是明确各类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如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已确定投资规模,完成初步设计且实施限额设计的工程建设项目。

    五是告知各类评标办法的优缺点。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优点是评审程序简单,报价具有充分竞争性,缺点是可能会导致中标价较低,影响项目履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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